佛山市汇邦智臣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(普通合伙)
Foshan Zhi Chen Intellectual Property Agency Ltd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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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公司名称:佛山市汇邦智臣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(普通合伙)
    公司地址: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科技北路3号依云曦城花苑36座1704室
    电话号码:0757-82512362
    传真号码:0757-82512362
    网站:www.gdzhichen.com
    微信公众号:智臣知识产权
     
    行业资讯
  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》 部分条款

    第九十四条 公民、法人享有著作权(版权),依法有署名、发表、出版、获得报酬等权利。
     
    第九十九条 公民享有姓名权,有权决定、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,禁止他人干涉、盗用、假冒。
    法人、个体工商户、个人合伙享有名称权。企业法人、个体工商户、个人合伙有权使用、依法转让自己的名称。
     
    第一百条 公民享有肖像权,未经本人同意,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。
    第一百零一条 公民、法人享有名誉权,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,禁止用侮辱、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、法人的名誉。
    第一百一十八条 公民、法人的著作权(版权)、专利权、商标专用权、发现权、发明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受到剽窃、篡改、假冒等侵害的,有权要求停止侵害,消除影响,赔偿损失。